
近日,潍坊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,对位于临朐县和坊子区的两家加油站使用的加油机进行了执法检查。
经现场检查发现,临朐某加油站在用的4台加油机、坊子区某加油站在用的6台加油机主板的程序芯片进行了改动。经现场检定,加油机示值误差在1.9%-6.55%之间,均超出国家规定的±0.3%的误差范围,示值误差均不合格。调查确认,上述加油站通过改动加油机主板的U101位置税控程序芯片、U904位置芯片以及U4位置芯片,破坏了加油机的准确度,致使所使用的加油机示值误差不合格,实施计量作弊,达到克扣消费者的目的。
破坏加油机准确度,损害消费者的利益,以上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“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,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”的规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“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,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,责令其赔偿损失,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,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。”这一规定,潍坊市质监局对涉案两家加油站做出了相应处罚。